6月24日上午,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举行第四次全体会议,完成各项议程顺利闭幕。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苏永革出席并讲话,副主任何金清、蔡国萍、林清忠、徐德俊、王世文,秘书长陈建舜出席。副市长陈文荣、市监委负责同志、市法院院长张果、市检察院负责同志列席。
苏永革说——
市八届人大常委会履职半年来,紧跟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紧贴人民群众所思所盼所愿,紧扣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推进立法、监督、决定、任免、代表、自身建设等工作中积极有效作为,深化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莆田实践,书写了以全过程人民民主推动莆田高质量发展的精彩篇章。
苏永革指出——
人大常委会肩负着宪法法律赋予的重要职责,审议是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行职责、行使权利、管理事务的一项重要方式,也是重要的“基本功”。必须会前备好审议发言功课、会中做好审议发言保障、会后抓好审议意见办理,切实提高审议能力、提升审议质量、提增办理实效。
苏永革强调——
在履职的征程上,常委会组成人员要以担当作为、奋发有为的强烈事业心,坚守人民至上的宗旨信念,践行服务人民的铮铮誓言,走好以高质量履职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奋进路,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一要旗帜鲜明讲政治,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以实际行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要始终保持永不放松、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知责于心、履责于行,振奋起应有的精气神。三要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关心关注并监督协调解决老百姓的一件件大事小事,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品质。四要牢牢守住廉洁从政、严格自律的政治本色,始终保持临渊履薄的谨慎,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会议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任命刘天锦为莆田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免去其莆田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任命郑星为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黄珊珊为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郑荔琼为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生态环境审判庭庭长、徐剑武为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庄莉琳为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彭赵龙为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黄荣华为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陈凡为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王长生为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王寒为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陈銮为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蔡志阳为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免去黄荣华的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王长生的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郑星的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黄珊珊的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郑荔琼的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庄莉琳的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陈凡的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职务、王寒的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会议还举行了任命书颁发和宪法宣誓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