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至13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苏永革带领市人大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组赴荔城区开展实地检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何金清,副市长朱正扬,部分省市人大代表一同参加。
   
  执法检查组一行先后实地察看“水上巴士”荔城段项目建设和河道治理、拱辰街道七步村农村污水整治、市科技馆新增空气监测站点建设等情况,并召开座谈会,听取市政府及各县区政府贯彻实施环保法情况报告,并就检查中了解的有关情况进行交流。
   
  苏永革指出,这次执法检查是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围绕市委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依法保护环境、建设美丽莆田的重要举措。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担负起生态环境保护监管责任,在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及时解决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中发挥人大职能、展现人大担当。要坚持紧扣法律规定开展执法检查,推动在法治轨道上防治污染、保护生态环境,坚持法律监督与立法修法相结合,健全完善生态环保地方性法规体系,不断提高生态环保监管执法效能,确保法律法规实施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要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主动性,加大普法宣传力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引导公众树立环保意识,依法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