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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及福建省实施办法实施情况的检查报告

发布时间:2019-07-02 16:04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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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关于省、市、县(区)人大常委会三级联动开展教育法及我省实施办法执法检查的通知》部署要求和市人大常委会2019年工作要点安排,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了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阮军为组长,副主任沈萌芽为副组长,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和省、市人大代表为成员的执法检查组,于2019年5月13日至27日,对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办法》(以下简称“一法一办法”)情况进行三级联动执法检查,检查时还邀请所检查地的县(区)人大常委会领导和省、市、县(区)人大代表参加所在地的检查。检查前,认真做好前期准备工作,结合实际制定了方案,明确检查重点内容、检查方式、人员分工,编印了《教育法律法规汇编》《教师队伍建设文件汇编》《执法检查汇报会材料汇编》,设制了问卷调查表、个别访谈内容参考提纲等,进行了相关法律法规培训。检查中,创新检查方式,召开了5场座谈会。实地察看了6所学校,个别访谈了55位校领导、教师代表,发放了76份调查问卷。检查后,检查组认真分析研究汇总,并与市政府分管领导及相关部门多次协商沟通,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与成效

(一)政府职责落实总体到位,教育优先发展战略意识明显增强。一是重视法律法规宣传贯彻。近年来,各级政府重视“一法一办法”的宣传贯彻,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相关学习宣传活动,进一步营造了尊师重教良好氛围。二是重视完善配套政策。市政府坚持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战略地位,把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作为基础性工程,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性文件。

(二)师德师风建设得到加强,教师队伍形象总体良好。一是注重打造示范典型。设立莆田市壶兰教育基金,健全社会奖教长效机制,定期开展校长、教师评先评优活动,每年市级评选嘉奖校长、教师800多人,涌现“全国师德楷模”魏亚建、“启功教师奖”提名奖获得者郭秋维、省最美教师黄仙永等一批爱岗敬业典型。二是注重构建长效机制。通过建立教师宣誓制度、定期组织全市学校签订师德师风建设责任状和教师签订承诺书、强化师德考评等,规范教师从教行为。加强师德师风“三个专项整治”工作,严格查处教师的违规违纪行为。通过正反典型教育、健全奖惩机制,促进了我市教师队伍师德师风的改善。

(三)教师待遇保障逐步提高,教师获得感进一步提升。一是工资福利待遇有提高。各级教育部门统筹使用各类公办学校增发一个月绩效工资总额。2019年设立了学校综合奖补资金,用于全市各级各类公办学校根据教师业绩和贡献情况,结合教量化考评结果进行差异化综合奖补。二是乡村教师生活补贴有落实。积极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制度,确保平均每人每月不低于300元,并依据学校艰苦边远程度和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实行差别化的补助。

(四)教师管理培训有所加强,教师队伍综合素质进一步提高。一是优化队伍结构。全市每年公开招聘新任教师800名左右;2015-2018年委托培养公费师范生159名,加大清理并归还被占用的教职工编制和转岗分流等项工作力度,促进师资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二是加大人事改革力度。各级政府积极探索创新,出台了一系列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措施。有的区开展编外合同教师管理改革,编外教师与公办教师同工同酬;开展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际交流。三是注重系统培训。制定实施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十三五”规划,重点开展四类培训,即“全员培训,名师名校长跟岗学习,初高中理化生教师培训,新教师在校在岗培训及在基地学校跟岗培训”。目前,全市有113位校长、教师入选“十三五”省级名校长、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连续两届在中小学教师教学技能大赛中,奖牌榜位居全省前三。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全社会尊师重教氛围还不够浓厚。一是思想认识还不够到位。有的部门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教师工作的重要论述理解不深不透,对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工作中缺乏创新思路,办法不多、措施不力。二是宣传贯彻还不够深入。对“一法一办法”宣传的广度、深度和力度明显不够,普法工作没有深入人心。检查发现,不少教师对教师法规定教师享有的权利、应当履行的义务知之甚少。此外,正能量传播不够,对优秀教师的先进事迹宣传还不够有力,教师的社会地位没有得到应有体现,教师的职业荣誉感、自豪感有所下降。2018年城厢区、涵江区没有依法开展教师表彰评选活动。

(二)队伍建设管理亟需加强。一是编制总量不足。据统计,按现行中小学编制标准和现有学生数,全市应配备中小学教师编制数34082名,现实际核定编制数31677名。同时,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城乡教育资源布局发生了变化,总体呈现农村中小学校及在校生数逐年减少,城区中小学校及在校生数不断增长的趋势,致使城区学校特别是新建、扩建学校,教师数量严重不足,而农村学校由于学生数量少,不能按一般的师生比来配备教师,往往出现既缺教师又“超编”的情况。二是结构性矛盾突出。主要表现为初中总体超编而高中、小学及幼儿园总体均缺编、男女教师比例失衡、有的学校教师队伍老龄化现象严重等矛盾。据统计,全市初中超编1480名,小学缺编670名,高中缺编296名,幼儿园缺编889名。同时,我市女教师占比64.28%,且学段越低,女教师比例越高,学前教育女教师占比达99.51%。在实施全面二孩政策后,女教师生育请假导致的教师临时性短缺问题更加突出。教师老龄化日益严重,51岁以上的教师占比达16.24%,到2023年全市有3230名公办教师到龄退休,有的学校教师队伍已呈现青黄不接现象。学段教师结构缺编,中学和小学一些专业科教师配备不足,如中学心理健康教师不足占比达55.23%、综合实践教师不足占比达55%、通用技术教师不足占比达48.3%,小学综合实践教师不足占比达64.5%、科学教师不足占比达52.26%、英语教师不足占比达20.94%,幼儿教师更是不足。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后,不同学科教师结构性问题也不同程度存在,英语教师普遍富余,物理、化学、地理等科目教师则出现不足。三是职称岗位设置不合理。不少学校管理岗位和工勤职数过多,受专技岗位总量限定,管理岗位和工勤岗位空余,中高级职称数量又有限,制约了教师职称晋级。尤其是初中校因教师总体超编,缺编学段无岗可补,造成新招聘教师只能转正,不能定级。由于编制和职称职数原因,教师交流轮岗困难。四是教师非教学工作负担重。不少教师反映,除正常教育教学任务外,额外的工作名目繁多。通过部分学校抽样调查,有99项“进校园”项目,其中提升教育质量类20项、学校安全稳定类15项、宣传教育类31项、提升办学品位类10项、督政延伸类23项。“进校园”的各类创建、评比、检查项目过多,增加了学校和教师工作负担,影响了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三)待遇保障仍有差距。一是年均收入有待提高。近年来,我市教师收入逐年有所提高,但是由于公务员与教师的绩效考核情况不同,最终的收入差距仍然在扩大。各县区、北岸管委会平安校园奖金、文明学校奖金均未全面、足额发放到位。不少教师反映平安校园、文明学校占比相对行政单位差距大。二是教师宿舍保障有待改善。目前我市教师周转宿舍建设相对滞后,不少乡村教师需要在校住宿,但独立的教师宿舍楼很少,多位教师共用一间宿舍的现象比较普遍,个别学校甚至没有一间教师宿舍。据统计,专任教师只有44.06%安排学校宿舍。三是其他福利保障有待加强。实行教师健康工程不够到位,教师特别是农村学校教师多年没有安排体检。落实农村学校教师生活补助政策不到位,涵江区、秀屿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发放只达到省定2017年平均每人每月不低于300元标准,2018年400元标准、2019年500元标准还未达到。

(四)培训力度有待加强。一是培训经费未落实到位。按照“教师继续培训经费按教师工资总额的2-2.5%列入当年度财政预算”的规定,仙游县、涵江区、秀屿区、北岸管委会至今未能达到要求。二是教师进修学校建设滞后。目前,各县区(管委会)教师进修学校和培训基地均不同程度存在经费投入不足、学校建设滞后、师资队伍力量薄弱、培训场所及配套设施差等问题,全市6所教师进修学校均未达标,教研指导水平不高,很难满足教师培训需要。

(五)教师综合素质仍需提升。一是职业道德水平有待提高。部分教师教书育人情怀缺失,责任意识淡薄,从教热情不高。有的教师不注重自身的品德修养,甚至有违法违纪行为。据统计,2017年以来,全市教师队伍受党纪处分48人次,政纪处分120人次,刑事处罚13人次。二是业务水平有待提高。从检查了解的情况看,目前教师在教学研究方面的能力水平普遍下降。有的教师还是老观念、老办法,满足于原有的知识储备,习惯于传统课堂灌输的授课方式,影响了我市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从区域差异来看,农村学校教师素质明显低于城区教师,其知识结构、学历水平整体偏低,教法陈旧,无法适应新时代教育教学的需要。同时,城乡差距又加剧乡村学校的进人难、留人难,让乡村教师陷入低质徘徊的“怪圈”。

三、几点建议

(一)提升政治站位,深入贯彻实施“一法一办法”。一是思想认识要提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大计,教师为本”“教师是立教之本,兴教之源”。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教师工作重要论述和对福建工作重要指示为指导,真正把全面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教育事业发展最重要的基础工作来抓,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和根本性民生工程来抓。要将“一法一办法”及有关政策性文件列入各级党委、政府中心组学习和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培训内容,切实增强法治意识,带头尊法、学法、守法、执法。二是舆论宣传要深入。要充分运用各种新闻媒体加大“一法一办法”的宣传力度,大力宣传教师的重要作用、职业优势及出台的职业优惠政策、人事改革等,进一步形成全社会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三是督促落实要常态。市政府要进一步优化考评机制,加强监督检查,定期不定期组织督查、评估、考核,及时发现、解决贯彻实施法律法规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二)注重改革创新,健全完善教师管理体制机制。一是统筹规划要科学。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省委、省政府也出台了《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有关文件,对全面加强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提出新的具体要求。各级政府要抓紧调查研究,坚持问题导向,尽快出台更具前瞻性、操作性、实效性的实施方案,以改革创新和落实落细的举措,聚焦解决教师队伍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着力破解体制机制障碍,推动我市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上新台阶。二是改革创新要突破。要全面推进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机构编制部门按编制标准适时核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量,人社部门按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核定中小学岗位总量,在此基础上,扩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使用管理自主权,优化编制、岗位结构,盘活编制、岗位存量,同时积极落实“编外合同教师管理”政策,有效解决教师编制、岗位数量不足和结构性矛盾等问题。要进一步落实学校用人自主权,完善按岗聘用制度,积极推行竞争上岗,建立竞争择优、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要深化教师职称和考核评价制度改革,适当提高高、中级教师岗位比例,积极探索解决在农村学校教师任教累计满25年以上且仍在农村学校任教的中、高级教师聘任后占用核准岗位数问题,拓展教师职业发展空间。要尽快落实省级示范性高中建设学校、省级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基地校人员编制师生比按1:10、高级职称职数比例提高到35%和省一级达标高中人员编制师生比按1:10,高级职称职数比例提高到30%的标准。要坚持德才兼备、教书育人的导向,强化教学工作量和教育教学实绩全面考核,建立健全符合教师岗位特点的考核评价体系。要出台更优惠政策,采取更有效措施,吸引和稳定更多优秀人才从教,加大定向师范生培养力度,特别要注重加大男教师的培养和引进力度。

(三)坚持优先保障,着力增强教师职业荣誉感。一是经费保障要再强化。各级政府要将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教育投入重点予以优先保障,完善支出保障机制,确保优先支持按规定落实提高教师待遇、加大师范教育和教师培训投入等教师队伍建设薄弱领域。加大跟踪督查,切实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等教师待遇的相关政策。完善绩效工资核定和分配激励机制,有效体现学校办学绩效和教师工作量绩,并适当提高教师教龄津贴和班主任津贴。对评上文明学校、平安学校等综合奖项的学校的奖励金,要由同级财政保障并及时兑现。要关心教师身心健康,安排教师定期健康体检。二是教学条件要再改善。要加强农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鼓励农村有条件的中小学校借助社会力量捐助自建教师周转宿舍房,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简化建设手续,使教师住房问题逐步得到妥善解决。要进一步清理整治各类检查项目,规范“进校园”活动,切实为学校、教师减负。三是正向激励力度要再加大。市县两级要依法组织开展教师评选表彰表扬活动,表彰表扬名额比例要适度,表彰表扬名称要统一、规范,重点奖励贡献突出的教学一线教师和校长,扩大名师、名校长的评选表彰表扬效应,真正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要完善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奖励基金建设,开展经常性尊师活动,让广大教师在岗位上有幸福感、事业上有成就感、社会上有荣誉感,让教师成为让人羡慕的职业。

(四)突出师德养成,全面提高教师队伍综合素质。一是师德师风教育要加强。要坚持把师德师风建设摆在教师队伍建设的首位,把教师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以及心理健康教育融入职前培养、准入、职后培训和管理全过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完善师德师风考评和监察监督制度,把师德师风表现作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业绩考核、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奖励的重要内容,推行负面清单制度,实行“一票否决”。健全查处机制,依法严肃制止和惩戒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完善教师行为准则,规范教师仪容仪表。完善学生、家长和社会参与的监督机制,不断依法规范教师从教行为。二是专业素养培训要加大。要制定教师全员培训计划,深化培训模式和内容改革,实施名师名校长培养工程,打造高素质专业化中小学及学前教师、校长队伍。实施职业院校素质提升工程,建设一支具有现代工匠精神的双师型教师队伍。深入开展教师专业能力提升培训,坚持教学与科研并重,打造高素质创新型高校教师队伍。三是进修培训基地建设要加快。要加大经费保障和教研员队伍建设,将市、县区进修培训基地构建成信息、培训、教科研和社区服务为一体的教师学习和资源中心,加快推进办学标准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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