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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根据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主任会议研究决定,2017年7月,视察调查组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何金清为组长,环城委主任林玉树为副组长,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林玉新、陈美钗、陈梅爱、吴建华、黄潮月及部分市人大代表为成员,对我市2016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视察调查。视察调查组听取了市政府相关部门以及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的汇报并座谈,深入各县(区)实地察看生态环保重点项目。通过座谈、察看和讨论汇总,基本掌握了我市2016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目标完成情况的相关情况,形成了一些意见和建议。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6年环境质量状况
根据市政府工作报告数据,2016年,我市环境空气优良天数达标比例为96.3%,空气质量综合指数3.04,位列全省第二。木兰溪流域水质功能达标率为100%,比增16.7%;萩芦溪流域水质功能达标率为100%,比增25%;市、县级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东圳、外度、古洋水库)水质点次达标率均为100%;近岸海域水质优良(一、二类)比例为100%。
二、主要工作成效
2016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放在更为突出的位置,主要领导首次与各县区(管委会)党政领导签订环保目标责任书。各级各部门抓环保的主动性明显增强,一批环境突出问题得到了有效整治,顺利通过省级生态市的考核验收,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创建取得新成效。一是主动服务绿色发展。出台并认真实施全市“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实行差别化环境准入政策。推进“放管服”改革,促进审批和监管无缝对接。加大环保重点领域投资力度,推进重点流域环境整治等环境治理项目,通过项目建设带动环境治理。综合运用环保电价、等量淘汰等政策助推产业转型升级,全面完成省下达的减排各项任务。二是推进环境污染整治。加快“工业进园区”进程,完善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强近岸海域污染控制,强化水源涵养林建设与保护,深入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开展燃煤锅炉整治,扎实推进工业企业大气污染防治等工作。实施危险废物综合处置项目前期、飞灰填埋专区项目、一般固体废物处置项目三期、餐厨垃圾处置中心等项目,较好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三是抓好区域环境问题整治。在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石材加工、机砖瓦窑、塑料拉丝、废塑回收、翻砂铸铁等“5小”行业和“反弹复建”的畜禽养殖场(户)专项整治取得明显成效。四是创新环保工作机制。在全省首家建立了由分管副市长召集的市级环境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形成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到点、各部门统筹推进环保工作连点成线、跨区域全域环境监管织线成面的环保工作新格局。
三、主要存在问题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境面临巨大压力,保持和改善现有生态环境质量任务仍较艰巨。我市生态建设还有不少短板,环保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
一是环境质量不容乐观。木兰溪个别考核断面和部分小流域考核断面的水质不升反降。部分乡镇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超标。城市内河水质功能区达标率偏低,中心城区绿道沿线水体黑臭问题备受关注;市区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在九市一区中排名较后,臭氧成为影响我市环境质量的首要污染物。
二是部分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城乡污水管网配套建设还不完善,断头管、雨污合流、雨污混接、错接以及漏损等问题突出, 实际收集效果较差。由于管网不配套,仙游第二污水处理厂建成后未投运,秀屿污水处理厂运营不正常。飞灰处置场项目建设严重滞后,积压量不减反增,固体废物处置项目亟需加快进度。
三是环境污染整治存在“反弹复建”隐患。部分畜禽养殖场只关不拆,有的畜禽养殖场虽然拆除,但拆除后恢复原状不到位。个别石材加工企业、瓦窑和机砖厂虽已关闭但拆除不到位,成为“反弹复建”隐患。
四、建议意见
市政府及各部门要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把环境保护工作融入建设美丽莆田的各项工作中,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结合起来,打造生态清新的绿色家园,努力展示“妈祖圣地、美丽莆田”新形象。
(一)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
一要切实贯彻绿色发展理念。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强烈意识,把生态环境保护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决守住“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的环保责任底线,进一步加大环境治理力度,加强生态保护修复,使莆田生态环境优势长久保持下去。
二要严格环保责任。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对照生态环保责任清单,建立完善“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生态环保责任体系。制定完善相关考核机制和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等一系列责任落实制度。对在落实环境保护职责过程中不作为、乱作为,导致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要进行责任追究。
三要加强宣传发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作用,大力宣传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让绿色发展、生态文明理念深入人心,增强全社会的生态自觉。要积极培育生态文化,强化社会各方面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责任,完善公众参与制度,加快形成生态文明建设人人参与、生态文明成果人人共享的生动局面。
(二)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抓好几项重点工作
一是持续抓好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要加大污水“毛细”收集管网建设力度,加快推进建成区污水管网全覆盖、全连通,提升污水收集处理率。重点实施工业园区污水收集行动,确保工业园区污水全部接入管网。要加大内河整治力度,综合采取清淤、清障、截污、补水等措施,确保年内完成16条黑臭水体整治任务。
二是持续抓好“五小”行业和畜禽养殖场专项整治。从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污染问题入手,建立健全长效巡查监管机制,杜绝“五小”行业、违规畜禽养殖场反弹复建、污染回潮,彻底完成石材、粘土机砖瓦窑、废旧塑料加工、塑料拉丝编织、翻砂铸造等五个行业专项整治任务。
三是持续抓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的问题整改。要进一步增强抓好督察整改的责任感、紧迫感和执行力,认真对照督察反馈意见,全面查清问题,抓紧制定我市整改方案并组织实施。要及时开展“回头看”,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和责任书相关任务进行综合督查,加快推动整改工作,巩固整改成效,防止出现反弹。要注重标本兼治,以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坚持问题导向,加大生态环保投入,补齐短板,建立完善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长效机制。
(三)完善体制机制,提升环境治理能力水平
一是完善体制机制。要全面落实“河长制”,完善分级分段的河长责任制,把责任落实到具体人,促进及时跟踪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要建立完善“整体规划、三年完成、建管一体、两级分担”的污水设施建设管理机制,进一步明确市、区两级职责范围,利用市水务集团平台,整合全市污水处理行业,提升污水收集处理工作实效。
二是加强环境监测能力建设。根据河长制确定的河道界桩,增加水质监测断面,增强水质监测频率,以水质断面监测数据为核心指标,考核各级河长工作成效。不断完善环境空气质量、土壤环境质量、应急监测体系建设,加强小流域水质监测、农村生态环境监测。
三是构建环保工作共治格局。推进基层网格队伍落实、基层网格员培训和网格化信息管理系统建设等工作,完善环境监管网格化体系建设。健全完善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相融合的环保宣教大格局,倡导绿色低碳生活,引导全社会构建文明、节约、低碳的消费模式和生活方式,构建群策群力、共建共享的治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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